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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涛建议:给予生命最后的温暖与尊严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临终关怀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大健康理念的重要议题。生命有始有终,既要优生、也需优逝。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涛提交《关于在我区社区医院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提案》,从多角度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临终关怀是指对生存时间有限的患者进行适当的医院或家庭的医护照料,即采用舒缓、对症及支持疗法最大限度减轻躯体和精神痛苦,提高生命质量,让患者平和、安详、尊严地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据统计,目前我区每年新发癌症病例呈逐年增加趋势,2020年我区恶性肿瘤(癌症)导致的死亡构成约占全部死亡比例的20.2%。这些临终群体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对我区临终关怀事业既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是一种迫切的需要。而我区的临终关怀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很难满足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需求。

  周涛建议,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树立正确死亡伦理观。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教育。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教育规划,在社区医院开设公益课程,普及科学的生命观及死亡观教育。社区医院作为临终关怀服务的执行机构,应帮助患者及家属正确认识人生、正确对待死亡,明确死亡是生命的自然过程,以解除其对死亡的种种顾虑和不安,从而提高自身的抗病能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尽量提高生活质量,维护患者的尊严,增强心理承受死亡的能力,进而达到安然地接受死亡的事实。

  政府应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私营、合资、独资等多种投资形式参与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床位数量,扩大机构面积。要进一步加强大型医院、老年护理院与社区医院的联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之间的合理转接机制。在医疗服务费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坚持国家、集体和社会投入相结合,逐步将临终关怀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制范围内。

  组织社区居民协助本社区医院参与具体的临终关怀工作。要选择具备相当行为能力知识储备者组成志愿团队,通过社区组织协调安排关怀服务并记录时间,当志愿者本人或者亲属需要照护时可向社区提出申请,参照所提供的照护时间由社区安排调配偿还或进行一定经济补偿。动员志愿者做好相关工作。社区组织安排志愿者团队进行资金筹集,如单位提供医疗费用,协助落实保险金、困难人口医疗补助金,募捐、成立临终关怀基金等,并监督这些资金的使用。(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7/t20240730_902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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